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时间: 2025-02-27 05:11:32 | 作者: 竞彩体育今日推荐
区域安全设施设备(含监控设备、消防器材及其他设施设备)是否完好、是否被挪用,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等
详细介绍
区域安全设施设备(含监控设备、消防器材及其他设施设备)是否完好、是否被挪用,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等情况。
10.实验室(含学生创新团队)操作间的安全规程、管理规定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。
13.学校各水域防溺水工作(安全告示牌、警戒执勤等)、围墙防护栏(网)、森林防火安全巡查工作落实情况。
1.各单位自行组织并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。结合消防安全事故案例,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,使每名师生员工熟悉本单位、本岗位火灾风险,掌握灭火、逃生等知识和技能。
2.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一次全方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。对本单位做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,重点查看消防设施(如灭火器、消火栓、自动灭火系统、火灾报警系统等)是否完好有效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;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、私拉乱接现象;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立即整改并建立隐患台账,跟踪整改情况直至隐患消除。
3.开展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维保。对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做全面维护保养。针对假期停用可能出现的故障隐患,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泄漏等防护措施。对消防泵、喷淋泵等设备做启动测试,检查维护消防水带、水枪、灭火器等器材,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随时能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。(保卫处)
1.各单位自行组织并且开展春季开学“反诈第一课”。通过召开反诈主题班会、反诈宣传讲座、反诈工作会议等方式,将最新反诈防骗知识深入学生课堂,深入到教职员工培训中,为师生员工讲解涉诈手法和防骗妙招,深入宣传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。持续围绕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,从你我做起”主题开展宣教,通过课堂化、互动型、体验式等反诈宣传教育活动,强化师生员工反诈防骗常识和反诈意识,筑牢反诈防线。
2.广泛开展反诈宣传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学生会、社团等团体以“校园反诈”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广泛转发“广州反诈”服务号中反诈推文、视频,在校园各类网站平台、通知群等线上渠道集中进行宣传。各相关单位在宣传栏、食堂、体育场等地方张贴、拉挂横幅等形式开展线下防骗宣传,营造校园防诈骗宣传氛围,让师生员工切身感受电信网络诈骗近在身边,提示警醒我们时刻紧绷防范之弦。
3.开展“断卡”行动法制宣讲教育。开展“断卡”行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和“断卡”行动普法课程纳入开学第一课和开工动员内容,组织一轮面向所有师生员工“断卡”普法教育,播放警示教育片,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、避免误入歧途,坚决遏制和杜绝师生员工从事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银行账号、支付账号和互联网账号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4.推进师生员工群体“国家反诈中心”“广州反诈服务号”注册覆盖,达到全员100%下载并完善信息登记,提高师生员工防范诈骗能力。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将辖区秀全派出所报警电话保存至手机中,如有需要可快速报警。(秀全派出所报警电话:,)
5.组建反诈宣传队伍。发动辅导员、学生干部、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反诈宣传队伍,通过宿舍走访、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开展反诈宣传,达到“宣传一处,警醒一片”的效果。
6.制作反诈宣传推广素材。鼓励师生员工发挥创意,以校园反诈为主题制作反诈微视频,通过校园广播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。
7.开展反诈知识竞赛。鼓励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反诈知识竞赛,以赛促学,提高师生员工对反诈知识的掌握。(可通过“广州花都公安-花都警务-反诈题库”进行)各单位可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反诈宣传活动开展形式,同时,欢迎各单位积极主动联系保卫处,邀请公安部门宣讲人员来校开展民警大课堂,通过民警大课堂面对面向师生员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,丰富反诈宣传活动内容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(处长、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、主任、团委书记、馆长)为新学期各安全生产检查组长。各组长要明确任务分工,按要求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工作,排查区域安全风险隐患,彻底摸清底数。
(二)强化整改复查。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能当场整改的,要求风险隐患点责任人现场进行整改;不能当场整改的,责令风险隐患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(明确整改完成时间节点)并上报责任管理单位。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后,风险隐患点责任人要主动联系检查组进行复查。
(三)加大宣传教育力度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维护校园安全、减少校园涉诈警情的重要举措,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,找好找准宣传切入点和着力点,强化宣传工作落实,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。各单位(包括物业公司、食堂、承建工程单位及商铺等)在3月1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反诈宣传活动。
请各单位迅速落实工作,并于2月26日前将新学期安全生产检查(附件1)、春季学期消防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(盖章)和电子文档报至保卫处(邮箱:)。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春季学期防诈反诈宣传教育亮点工作。于3月21日前将工作情况(含活动图片、视频、优秀反诈宣传作品)报保卫处(邮箱:dep-.c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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